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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校服、实操服、床上用品资格供应商投标邀请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校服、实操服、床上用品
资格供应商投标邀请
根据《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市高技校服20170609
2、项目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校服、实操服、床上用品资格供应商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5、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供应期:
项目内容:一个资格供应商;一年供应数量:校服(含运动服):约2800套;实操服:约1300套;床上用品:约1800套;最高限价:校服460元/套(12件),实操服100元两件,床上用品370元/套。供应期:三年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3、投标人生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生产服装
4、投标人提供的床上用品必须有地级市及以上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总务处(广州市黄石东路68号),联系人: 冯曼姬:13802751729。
3、应标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4)报名登记表;(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往年校服及床上用品展示样品和公司宣传片(PPT)。
注:校服展示区域由学校统一安排,投标商通过抽签确定参展区域,自行布展,布展时间6月 21 日12:30-13:30。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21 日下午13:30-14:00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21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9楼会议室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gzgj.net/)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
联系人:冯曼姬:13802751729 黄晓彬:13711534669
采购人传真:020-86254483(总务处)、86254172(学生处)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6月13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采购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招资格供应商。
1.2. 关于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5.2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禁止事项
1.8.1. 采购人、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8.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8.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9. 保密事项
1.9.1由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1.10.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11. 定义
1.11.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
1.11.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
1.11.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1.11.4.“甲方”系指采购人。
1.11.5.“乙方”系指中标人。
1.11.6.“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11.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8.“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及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2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3.1.5.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6.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7.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四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③商务文件;④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和评分内容相关的别的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 “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3.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 采购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十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十四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1.2.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3.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人专职人员,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收件人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4.1.6. 采购人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4.3.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日的12: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黄石路支行
账号:3602074029200016392
财务联系人:江永垣
电话:86254817
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市高技校服20170609 )号保证金”。
4.3.3.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4.3.4.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唱标信封”里。
4.3.5.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6.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3.7.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3.8.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 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
5.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5.1.2. 开标由学校总务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5.1.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共同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采购人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
5.1.4.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5.1.6.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5.1.7.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2. 评标
5.2.1. 评标原则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人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5.2.4.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5.2.5. 相关注意事项
(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公平评标结果的活动。
(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5.3. 定标
5.3.1.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由采购人将结果在法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5.3.2. 公示期满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3.3.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3.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5.3.5.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5.4. 签约
5.4.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以下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一个资格供应商;一年供应数量:校服(运动服):约2800套;实操服:约1300套;床上用品:约1800套;最高限价:校服460元/套,实操服100元/2套,床上用品370元/套;供应期:三年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满足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供货商的定型产品。(样品)
(二)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实质性逐条应答。所有应答原则上不得照抄、硬套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指标和参数。非量化指标可以直接进行应答,量化指标必须应答具体数值。
(三)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中。
(四)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方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和理解执行。
(五)采购人需求所列货物、部件数量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采购方保留在合同签订或安装需求的变化,变动货物数量的权利,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且合同货物单价不因此而改变。
三、技术要求及数量说明
(一)校服
名称 |
布质 |
品号 |
纱支 |
纤维含量 |
重量(g/m2)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夏季针织运动服(短袖衣) |
单面丝盖棉 |
一等品 |
40 S |
棉含量≥60%, 聚酯纤维≤40%; |
190-200; |
2 |
380 |
|
夏季针织运动服(短裤) |
双面丝盖棉 |
一等品 |
32 S |
棉含量≥60%, 聚酯纤维≤40%; |
≥220 |
2 |
||
冬季针织运动服 (长袖衣) |
双面丝盖棉 |
一等品 |
32 S |
棉含量≥40%, 聚酯纤维≤60%; |
280-300; |
2 |
||
冬季针织运动服 (长裤) |
双面丝盖棉 |
一等品 |
32 S |
棉含量≥45%, 聚酯纤维≤55%; |
280-300 |
2 |
||
夏季礼仪服 (短袖衬衫) |
高支纱府绸布 |
一等品 |
45S x45S |
棉含量≥60%, 聚酯纤维≤40% |
125-128; |
2 |
||
夏季礼仪服 (短裤/短裙) |
梭织斜纹布 |
一等品 |
32S x32S |
棉含量≥60%, 聚酯纤维≤40% |
短裤:155-158; 短裙:185 |
1 |
||
夹棉风衣外套 |
面料: 风衣防水布 里料: 柔软光滑化纤 |
一等品 |
|
100%聚酯纤维; 填充物: 全新化纤絮片 |
重量适宜 |
1 |
80 |
2019年开始供应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实操服 |
|
|
|
|
|
|
|
工科实操服 (夏季上装) |
|
一等品 |
|
100%纯棉 |
|
1 |
100
|
浅蓝色 |
工科实操服 (冬季上装) |
|
一等品 |
|
|
1 |
深蓝色 |
||
宠物医院实操服 |
|
一等品 |
|
|
|
2 |
100 |
白色 |
(三)床上用品
品名 |
材料 |
规格与重量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暖冬胎芯 |
纯棉花 |
200×145cm, 2.5kg |
床 |
1 |
370 |
太空棉垫芯 |
面:CVC |
2400号 |
床 |
1 |
|
定型枕芯 |
面:CVC |
65×38cm, 0.5kg |
个 |
1 |
|
空调被芯 |
面:CVC |
210×155cm 1200号 |
张 |
1 |
|
绣花纯棉高密斜被套被套 |
100%棉 |
210×155cm |
张 |
1 |
|
纯棉高密垫套 |
100%棉 |
195×95cm |
张 |
1 |
|
纯棉高密枕套 |
100%棉 |
65×45cm |
个 |
1 |
|
蚊帐 |
100%聚酯纤维 |
190×160×90cm |
顶 |
1 |
|
凉席 |
竹青 |
190×90cm |
张 |
1 |
|
手提袋 |
|
80×80×25cm |
个 |
1 |
备注:尺寸要求: 投标人一旦获中标资格,须在签订合同后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现场为学生量身定尺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记录每个学生的姓名、性别、校名以及有关尺寸,记录表一式二份,由学校、中标人各存一份,资料必须严格保密。其中,夹棉风衣外套要在2019年才由新中标人开始制作,时间为两年。(因为原制作大衣的公司合同在2018年才到期)
1、产品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一等品要求,符合质检部门标准要求,验收依据及检验项目《广东
省学生服质量技术规范》(DB44/T883-2011)。(按相关标准一等品考核。其中校徽标志耐洗色牢
度≥4 级);
序号 |
备注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1 |
通用要求 |
GB18401-2010 |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
2 |
通用要求 |
GB5296.4-1998 |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 用说明 |
3 |
/ |
GB/T22854-2009 |
针织学生服 |
4 |
/ |
GB/T23328-2009 |
机织学生服 |
2、产品基本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产品选用的原材料(包括克重,成分、沙支)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
4、每个投标人需提供布料及货物样板。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方式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
2、付款条件:
中标人将货物送到学校各校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直接向购买的学生收取货款。
3、售后服务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学校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服装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若正常上课期间若有学生补购服装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求服装送至学校各产业系或校区。
3、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学校提供的货物式样,制订货物样板。
第三章
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方): , 签约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校服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材质、数量、单价等明细
名称 |
布质 |
面料产地 |
品号 |
纱支 |
色号 |
纤维含量 |
重量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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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
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元,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
合同总金额=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实际学生数量(校服采购清单见附件)
三、质量要求
1、全新设计制造,无次品,选用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标准及《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DBJ440100/T279-2017)的要求。
2、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3、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等。
4、交付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四、校服的封样
1、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2、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公章,各自保存。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货物包装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
随货物附上广州市市级以上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3、乙方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六、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合同价格执行。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 年(不低于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乙方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4、乙方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5、乙方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
6、乙方提供定期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时间为: 。
八、付款日期与方式(请在□内打√)
□ 由乙方在甲方选定的时间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主要是厂家现场通过微信、刷卡和现金支付进行收取收取。
九、 履约保证金
1、乙方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交银行保函,以其货款的2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约30万)
2、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3、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银行保函在有效期截止之日后自动失效。
4、若乙方违约,则甲方应将违约情况、证据材料以及索赔要求等上报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和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上乙方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在10天内进行核定并向甲方支付索赔款项或书面提出异议。若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提出异议也未支付赔款,甲方可根据银行保函向银行申请在履约保证金中划扣索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索赔金额,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十、违约责任
1、若校服确有质量问题的(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乙方应给予退货、退还相应货款及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约10万)
2、乙方未能按时或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收取学生货款时,厂家应配合学校提前做好现场微信支付、刷卡支付和现金支付形式,以确保开学期间学生收费秩序。因乙方原因导致收费秩序混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上报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供货资格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十四、其他
1、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协议书》,以及其他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的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原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校服采购清单(此表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学年
人数 |
校服类型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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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合同总金额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工代表(五人)、家委会代表(五人)、学生代表(五人)共15人组成,以上人员从学校老师、家委会成员和各产业系、校区学生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其中家委会、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65%。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投标人在评标会议之初,可通过抽签决定顺序,向评委会介绍投标人基本情况、本项目的特点以及同类项目执行情况,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总分 |
权重 |
35 |
35 |
30 |
100 |
备注:能自愿承诺捐赠10人以上30人以下贫困学生校服的公司加1分;30-50人的加2分;50人以上的加3分。(此项为附加分)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高于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6)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9)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投标人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3.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4.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技术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四)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五)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六)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依次为中标备选供应商。
3.能自愿承诺捐赠10人以上30人以下贫困学生校服的公司加1分;30-50人的加2分;50人以上的加3分。(此项为附加分)
三、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应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的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候选人投标无效处理。
(二)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三)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
(四)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五)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表一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A |
投标人B |
投标人C |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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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唯一且不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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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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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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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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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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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且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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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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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内 容 |
是否提交 |
页码范围 |
备注 |
一 |
投标报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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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函(格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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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标一览表(格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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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报价明细表(格式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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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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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4) |
|
|
|
2.2 |
★资格声明函(格式5) |
|
|
|
2.3 |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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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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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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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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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商务文件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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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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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同意采购文件条款说明(格式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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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投标人简介(格式自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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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01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9) |
|
|
|
3.5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10) |
|
|
|
3.6 |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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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12) |
|
|
|
3.8 |
近两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年度财务报表 |
|
|
|
3.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
|
四 |
技术文件目录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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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技术评审索引表(格式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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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投标技术方案(格式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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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15) |
|
|
|
4.4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宣传片、校服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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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带“★”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
(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请按照上述顺序编好页码。
格式1 投标函
致: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根据你方第 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副本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号的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
2. 我方愿意遵守采购方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 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 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 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7.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单价 人民币/元 |
供应期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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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总报价包括了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供应商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投标价为固定不变价;
4.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包括校服、实操服和床上用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产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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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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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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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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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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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注: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货物总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关键货物的技术参数请在《技术方案差异响应表》中填写,非关键货物、配件、材料等项目的较简单参数可以在规格型号或备注列直接填写。
3.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致: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为: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5 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我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我方无法提供原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4. 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6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带“★”号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响应页码 |
1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2 |
投标文件格式带“★”内容 |
|
|
|
… |
|
|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3、本表提供空表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7 商务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 |
1 |
|
|
|
2 |
|
|
|
… |
|
|
|
格式8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9 201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
数量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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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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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则提供。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派驻场项目负责人资料情况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从事同类项目年限 |
|
具有认证资质 |
|
|||||||||||
已完成的部分同类项目情况 |
||||||||||||||
用户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项目区域 |
用地面积 |
项目效果简述 |
|||||||||
… |
… |
… |
… |
… |
… |
|||||||||
拟参与本项目主要技术及服务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经验年限 |
具有认证资质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派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专职的主要技术及服务人员,应在上表中列明;
2.须附上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1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合同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
简要内容 |
是否响应 |
差异说明 |
|
1 |
|
|
|
2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
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12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致: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收 款 人 |
收款人名称 |
|
||
收款人地址 |
|
|||
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 |
|
联系人 |
|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应封装进“唱标信封”内。
格式13 技术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 |
1 |
|
|
|
2 |
|
|
|
… |
|
|
|
格式14 投标技术方案(格式自定)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牌、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配件及配置清单、技术文件和资料、技术说明书、图纸、安装调试验收介绍、时间安排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可以是原厂有关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检验报告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等;
2. 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如有)。
3. 产品主要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说明(如有)。
4. 供货方式及交货进度表(如有)。
5. 附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宣传彩页(如有)。
6. 项目管理方案(如有)。
7. 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8. 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方案(如有)。
9. 培训方案(如有)。
10. 采购人配合的条件及投标人提供的伴随服务(如有)。
11.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格式15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要求填写,有差异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中列明两者的差异内容,以便查对和评审。投标人没有列出的内容或提交空表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
原条目 |
简要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
1 |
一 |
|
|
|
2 |
二 |
|
|
|
… |
… |
|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校服、床上用品及实训工作服招标评分标准
★样品检验:投标人必须自行将主面料送交广州市纤维检测院进行技术检验(所有检测费用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注明“用于《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20170609 ”,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同时附上样品检验报告(密封递交)。检验报告必须符合招标人需求的质量标准要求。(可提供近三年校服的样品和检测报告)
★检验的标准:《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要求、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服装绳带和残留金属针等应符合GB3170-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检测结果不合格将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35% |
35% |
30% |
满分 |
35分 |
35分 |
30分 |
1、技术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面料、材质响应情况 |
8分 |
根据投标人对面料、材质响应情况等,综合对比之:好:8-6分;中:5-2分;差:1-0分。 |
2 |
投标人服装生产配套设施设备情况 |
7分 |
根据投标人在广州市的厂房面积、流水线、专业生产设施设备情况、检测中心、质保中心等,综合对比之:好: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1、厂房:需提供证明文件(例如:购房合同、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签署人应当是投标人或其法人、股东名义订立的),否则无效。 2、设施设备: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或权属证明,否则无效。 |
3 |
专业人员技术力量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情况(人员数量、专业、资质、经验等)综合对比,好:5-3分;中:2-1分;差:0分。注:需提交本项目专业人员一年内购买社保证明,否则无效。 |
4 |
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
2分 |
投标人提供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的,得2分,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具有近三年广州市或以上相关部门的学生校服专项检验报告 |
3分 |
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全部抽检合格,得3分;其中,提供1年的得1分;有一次(含)以上不合格,此项得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榜”发布的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为准。 |
6 |
具有近三年广州市或以上相关部门的学生床上用品专项检查报告 |
3分 |
1、2014年至2016年以来,具有广州市市或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学生床上用品(棉胎、枕芯、被套)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的,(棉胎、枕芯、被套)三个系列产品均能提供1份或以上的,得3分;少提供一个系列产品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以做校服为主的企业,也可提供合作方学生床上用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提供3份的,最多得2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7 |
售后服务 |
7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售后承诺等,综合对比之: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 2. 根据投标人现有提供货物生产、增补、替换的地理位置(以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必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已设立的方有效):生产厂房在广州市的,得6分;生产厂房在广州市以外的,但在广州市已设立分公司或售后服务部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生产厂房证明资料的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
小计 |
35分 |
|
2、商务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2012年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
8分 |
优:有承接过同类型货物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年,服务期满三年且取得业主方对服务和货品质量好评的:8分; 良:有承接过同类型货物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年,服务期满一年,取得业主方对服务和货品质量好评的:5分; 中:有承接过同类型货物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年,服务期未满一年,未取得业主方对服务和货品质量好评的:2分; 差:无:0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采购货物清单),否则业绩无效。 |
2 |
企业硬件环境 |
7分 |
1、根据投标人在广州市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生产、办公用房,不包括生活用房)进行评分:≥3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的得1分;≥5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的得1.5分;≥70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的得2分。(提供产权所有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在广州市的自有服装生产专用设备进行评分:≥100台得1分,≥200台得1.5分,≥300台得2分,100台以下不得分(以购买设备的税务发票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员工队伍的数量,50~60人得1分;60~80人得2分; 100人以上得3分; 50人以下不得分。(提供2017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表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得0分。) |
3 |
近三年经营状况 |
5分 |
根据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主营收入、净利润横向对比,优:3分,良:2分;差:0分。 |
4 |
所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3分 |
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QC生态纺织品认证得3分,每缺1项扣1分。 |
5 |
企业信誉 |
8分 |
1、近五年获得广州市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的,得3分; 2、有校服生产供应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得3分,5-10年得2分,3-4年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获得广州市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年限对比之,优:2分;中:1分;差:0分。 4、十年以来,学生装(校服)设计大赛获奖情况: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协会(与服装、纺织、设计相关的)学生装(校服)奖项的,得2分;省级学生装(校服)奖项的,得1.5分;市级学生装(校服)奖项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6 |
企业社会责任 |
4分 |
十年以来对贫困学生的校服捐赠情况: 10万≤捐助金额≤30万,得1分; 30万<捐助金额≤60万,得2分; 60万<捐助金额≤90万,得3分; 捐助金额>90万元的,得4分。 注:必须提供捐赠的专项发票复印件才作有效得分,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小计 |
35分 |
备注:能自愿承诺捐赠10人以上30人以下贫困学生校服的公司加1分;30-50人的加2分;50人以上的加3分。(此项为附加分) |
3、价格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校服价格响应情况 |
12分 |
各企业应标价格的平均数为基数。在基数至最高限价之间的应标价为A得分项。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10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6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2分。在基数至最小值之间的应标价为B得分项。(最小值=基数-(最高限价-基数)))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12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8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4分。 |
2 |
床上用品响应情况 |
12分 |
各企业应标价格的平均数为基数。在基数至最高限价之间的应标价为A得分项。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10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6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2分。在基数至最小值之间的应标价为B得分项。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12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8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4分。 |
3 |
实操服响应情况 |
6 |
各企业应标价格的平均数为基数。在基数至最高限价之间的应标价为A得分项。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5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3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1分。在基数至最小值之间的应标价为B得分项。其中,得分项分为三个档次,最接近基数的为第一档,得6分;居中的为第二档,得4分;余下的为第三档,得2分。 |
小计 |
30 |
|
注:各企业应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应标;最小值=基数-(最高限价-基数)。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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