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点击数:

链接: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8e7d91a94b2b0191bfbb495076bb.html?noticeType=001011

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5 09:52:35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17921 预算金额:2,316,000.00 元 采购品目:教学仪器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慧英 项目负责人:刘秀辉

项目概况

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Z31605761

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1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1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仪器

集成电路产业测试实践工作站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40,000.00

-

1-2

教学仪器

重力式分选机等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76,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技师学院集成电路测试学习工作站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关于演示视频的说明: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涉及视频演示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演示视频(U盘)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费用自付),或者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密封完好,并且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应清晰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地点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为确保信息无误,快递发出时,请务必同步以书面方式发送邮件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书面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因快递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2)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020-87258495-307。现场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在线投标文件解密。

6.供应商需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技师学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

联系方式:020-86254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30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慧英、杨勇、齐翔

电  话:020-87258495-307、30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5日